合同没有盖章只有签字有效吗

2024-11-20 04:53:4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对于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回答(2):

一、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其签字的行为与加盖公司公章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不由该法定代表人承受。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该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至于是否以公司的名义,可以从合同当事人上判断,比如合同中记载的当事人是该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不是该法定代表人个人。
二、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虽然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但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实际履行中均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法定代表人这一职务行为的认可。
三、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使合同对方当事人有理由相信其对外有权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因合同对方当事人并不必然应当知晓该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故其订立合同行为应认定为出于善意,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合同对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有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五百零四条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