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人攻击还手,导致其重伤。很难界定为正当防卫。如果遭到对方殴打,可以选择报警、躲避,但是如果还手殴打了对方,造成事态扩大,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你,你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对方先动手,有一定的过错,界定的时候也会考虑。
正当防卫肯定不用想。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看具体案情。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极少认定,必须是面对严重的刑事犯罪,比如杀人、QJ、抢劫等;必须是「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你能躲避而不躲避,那就绝对——注意是绝对——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
任何有打架斗殴形式的打斗,都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只要在起因和升级上有一点点责任,都不会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攻击你使用了威胁你生命的利器,你的还击和自我保护属于正当防卫,至于防卫过当引起对方伤害,也是可以酌情处理的。说实在的,这块在立法上的鉴定也是很有正义的,难以说的清楚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先动手有过错责任的,可减轻打人者的赔偿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要有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是对方挑衅在先,还有是对方先动的手,这些都是要收集的证据,你可以查查监控看看,就算是正当防卫,多少也会拿一点医药费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望您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