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是不全是。
美国只有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13个州曾经是英国殖民地。
在四万多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经由亚洲到达北美洲,再到中美洲和南美洲。
当哥伦布到达他认为的新大陆时,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约有3000万。而居住在今天美国、加拿大地区的印第安人约有150万人。
这些土著人种的构成,无论从遗传、语言、社会等方面来看,都有很大的差异。
据估计,15世纪时在格兰德河以北至少存在着400种互不关联、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态,有着多种多样的人体类型和语系。
大约一万年前,又有另一批亚洲人,移居到北美北部,即后来的爱斯基摩人。而最早到美洲的白种人大概是维京人,有人认为他们在1000年前曾到过北美东海岸。
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其实还是有点复杂的。
复杂之处在于,如何辩证地看待美国国土曾被英国殖民过这件亊在美国立国之前与立国之后的历史的阶段性关系的不同。
这样说比较拗口,看起来也累,要明确地、逻辑清析地说清楚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很长的篇幅,用当年明月的说法是:“这样大家会很累我也会很累,所以我尽量用简单的方式把这件事情说清楚。”
我没有当年明月的才华,但我可以尽力用他的方式来表明一下自己的个人看法。
简单说来就是:美国国土这片区域,在历史上确实是英国的殖民地;但是美国,在历史上不是英国的殖民地——美国自立国之后没有被英国殖民的历史。
也就是说,如果你把美国圈起来,然后问大家,这块地方历史上被英国殖民过吗?答案就是肯定的。但是如果你问美国历史上被英国殖民过吗?那么答案就是否定的,因为这块地方被英国殖民时美国还没立国,也就是说那时候还没有“美国”这个玩意儿,你怎么殖民它?
打个比方,大家都知道,我国历史上的大汉王朝跟匈奴前前后后打了无数仗,才终于把匈奴打的落荒而逃,那么下面开始提问:中国和匈奴打过仗吗?答案是,当然打过;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奴打过仗吗?答案很明显,没打过。
再举个例子,一辆新车出厂之前,各种零部件由于生产工艺的需求,锤敲、水浸、切割、焊接什么的都经历过,但是如果人家指着你刚买的新车说,你这车被人砸过,还被水泡过,你能承认吗?
所以说,一件事物在不同时期的定义是不同的,从属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不能混淆。
同样的道理,被英国殖民的是北美大陆,是美国的前身,不是美国。
很多时候,要讲清这些道理都象抬杠,自己看着都累,但是不这样又很难讲清楚。在很多人看来,东西就是这么个东西,地方就是这么个地方,什么之前之后的,扣什么字眼,有区别吗?
可是,它真是有区别的。
这些区别无关生活,所以普通人可以无视,但是那些搞研究的人不能无视,这也无视那也无视还研究个什么,回家玩游戏好了。
所以很多简单的东西一旦提高到学术的范畴,就会复杂化。
殖民地时代
16-18世纪欧洲列强纷纷在北美建立殖民地。法国人建立了新法兰西(包括圣劳伦斯流域下游大潮区,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处);西班牙人建立了新西班牙(包括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广大地区)。
十七世纪初,英国开始向北美移民。最初的北美移民主要是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艰苦的工人以及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
1607年, 一个约一百人的殖民团体因为寒冷被迫回到英国,1687年又来了91个男人17个女人,9 个孩子,在乞沙比克海滩建立了詹姆士镇, 这是英国在北美所建的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
在以后150年中, 陆续涌来了许多的殖民者, 定居于沿岸地区, 其中大部分来自英国, 也有一部分来自法国、德国、荷兰、爱尔兰和其他国家。
到达殖民地的大多数是西欧贫苦的劳动人民,也有贵族、地主、资产阶级,以英国人、爱尔兰人、德意志人和荷兰人最多。
移民中有逃避战祸和宗教迫害者,有自愿和非自愿的“契约奴”以及乞丐、罪犯;还有从非洲被贩运来的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