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正烂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运敬,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按照户(家庭)批准发放的,属于家庭级,不要和个人联系在一起,那样没意义。拆迁的时候理论上也是针对家庭开展工作,这种事你应该从相关的家庭事务考虑是否与你有关。不要讲举悄漏份额,别自己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应该保持家庭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