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大约为1600—1750年。经历了欧洲历史上复杂动荡的一个半世纪。此时的欧洲正是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
此时的中国恰好是明朝末年至清朝的“康雍乾”盛世时期。是中国封建经济获得高度发展的时期。经济方面,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萌芽,但在封建制度的严重束缚下,发展缓慢。文化方面,大力提倡程、朱理学和八股文,大量篡改和禁毁书籍,大兴文字狱,迫害进步文人,鼓励文人钻进故纸堆里去进行为考古而考古的工作。音乐方面,清政府及其御用文人,大力提倡《雅乐》。在音乐理论上,复古保守思想,表现得极为突出。
巴洛克时期,西方音乐的艺术保护制有原来的教会一家为主逐渐演变为教会、贵族和市民三家,在德国,这三者音乐的音乐界限比较分明。天主教及新教各有自己的中心,贵族诸侯保持着自己的音乐领地,新兴城市市民的音乐文化在巴洛克时期逐渐走向独立和发展,因此三者同时并存,这对德国音乐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极大空间,对于德国音乐后来居上的发展不无关系。
此时的职业艺术家们,尽管他们有时因为进行创作较为有利可图的作品而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但其社会地位比较低下,政治上处于无权地位。因此他们多依附于贵族、宫廷、市政府或教会,以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他们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强的封建性而不像资本主义的雇用关系。无论他们的创作水平如何之高,名声如何之大,他们必须要对主人的要求谱写音乐,演奏音乐,在教会服务的音乐家除了为教会谱写音乐、演奏音乐外,还要教授唱诗班的男孩子各种音乐知识和技能。为市政府服务的音乐家也要给业余音乐俱乐部以及学校的音乐社团甚至私人家庭或咖啡馆、旅店服务,当歌剧出现后,也需要为歌剧换服务。与此同时,音乐家的分工越来越细,逐渐趋于专业化,创作和表演分离,出现了职业的作曲家和演奏家。中国古代的音乐家地位历来低下,技艺再高潮,影响力再大,社会地位的改变并不大,清朝更是如此,此时中国音乐的重要特征是中国传统音乐逐渐分类细化,说唱、民歌、戏曲、歌舞音乐、器乐等形成了自身特有的体系。中国明清时期音乐技术的专业化不及欧洲,很多民间艺人都是处于自生自灭的生存状态之中,因此中国传统音乐没有走向欧洲意义上的作曲家音乐体系。
在十二平均律流行之前欧洲盛行了数百年之久的律制,渐渐显示出其局限性,与当时音乐发展相悖。在这种迫在眉睫的音乐实践需要下,十八世纪上半叶,十二平均律在音乐实践中诞生和完善了。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便是十二平均律在实践中确立的标志。而作为“新法密律”的十二平均律,最早从理论上将之实现的是明代王子朱载堉,他的研究成果最初见于1581年的《律历融通》中,这是世界音乐史上最早用等比数音律系统阐明十二平均律的理论,朱载堉将倾其毕生心血的著作呈献朝廷之后,却被打入冷宫,致使我国对于十二平均律应用于音乐实践,推迟了三百多年。而拉莫和巴赫的实践共同标志着在音乐艺术诞生数千年之后乐器音乐成熟了,从而结束了歌唱音乐独霸的历史,而且乐器音乐反过来又强烈地影响了歌唱音乐,使音乐艺术的整个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
随着十二平均律的广泛运用,此时期的欧洲音乐形成了完整的大小调体系,随着器乐音乐的大力发展和复调音乐的声乐形式逐渐向和声性器乐形式转变,创作实践提出了简化和声系统的要求。1722年法国音乐家拉莫的《和声学》便顺应了这个要求,从而奠定了现代音乐理论的基础。当大小调体系逐渐统一欧洲之后,原本丰富多样的教会调式和各民族的调式却受到严重的限制,调性系统蓬勃发展,给音乐表现带来了无限的变化,奠定了往后300年音乐的墓础。而中国此时明末清初,音乐选材更多的来自于民间。明清时期进步知识分子的音乐与音乐理论具有相当强烈的反抗性和思想性,所以明清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便极力加强对他们的控制。统治者一方面利用各种音乐为他们的统治服务,另一方面又删窜甚至禁止焚毁一切不利于统治的东西,但是统治阶级的高压手段并没有达到他们预期的效果,民间音乐依然按照自己的道路向前发展。由于中国的传统音乐形态的各异,自成体系,使得中国音乐的丰富多样的调式音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巴洛克时期是有史以来器乐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巴洛克时期,声乐和器乐是并行发展的, 17世纪,器乐音乐已经获得了与声乐同等重要的地位了,到了巴洛克晚期,器乐的创作几乎已经处于主导地位了。文艺复兴晚期形成的托卡塔、幻想曲、前奏曲、变奏曲等体裁在巴洛克时期得到更广泛的运用。创立了组曲、奏鸣曲、赋格、协奏曲等重要体裁。为古典时期器乐音乐辉煌成绩的取得做好了准备。
这个时期的古典性乐器被更为优良的新兴乐器所替代。当时,管风琴的制造取得长足进步,管风琴的规模更宏伟,音区更宽广,音色和表现力更为丰富。随着管风琴制造业产生的新飞跃,管风琴音乐的创作也达到了历史上的一个高峰;1700年以后,提琴家族取待了维奥尔琴,制造业也达到了很高水平,当时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克雷莫纳出现了阿玛蒂、葛瓦奈里、斯特拉迪瓦里等三个家族的提琴制造业名匠,提琴名匠涌现的时代,也正是意大利弦乐艺术创作的一个黄金时期。器乐合奏方面,除小型合奏曲外,出现了以管弦乐组曲和协奏曲为主要体裁的大型合奏曲,大型合奏曲是此时期产生的大型合奏的新体裁,也是18世纪最重要的体裁,一般用于教堂做弥撒及某些礼仪之前演奏之用。
中国的器乐发展,在此时期以古琴、三弦和琵琶为主,尤其是琵琶发展的又一高峰,出现了一批卓越的演奏家,形成了南北两派,开始出现了琵琶曲谱刊本;三弦成为中国说唱艺术和戏曲艺术的重要伴奏乐器。此时的民间器乐合奏形式更是遍布全国,以鼓吹乐和丝竹乐为主要形式,用于民间贺节年庆、婚嫁喜庆等民俗中。
在声乐领域里,最突出的新发展是包括歌剧、清唱剧、康塔塔等新体裁的诞生。声乐作品的戏剧作品的戏剧性在不断加强。而产生于文艺复兴末期、巴洛克早期的欧洲歌剧,首先诞生于意大利,而后法国、德国、英国都在意大利的影响下结合本民族传统,都创作除了该国的民族歌剧。歌剧它综合了戏剧、文学、舞台美术、表演和音乐。歌剧的诞生是西方对世界音乐文化的一个特殊贡献,歌剧诞生之日起便造就了诸多大师,流传了诸多作品。人们的欣赏兴趣从原来的复调音乐模式,转向了主调音乐。400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歌剧逐渐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形式。
与此同时,与西方歌剧有诸多雷同之处的中国戏曲,由于受宋元杂剧、南戏的影响在此时期有了更繁荣的发展。出现了“花、雅”之争,剧种开始丰富,剧目开始增加,表演家流派开始产生,确定了其不同声腔和从属戏曲的器乐音乐,为最终京剧的形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