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罪犯减刑要到原审判法院开具没有追缴金的证明

2025-03-19 14:49:4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对,罚金的追缴记录是减刑时的重要条件。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