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
问题:我嫁到澳门已经一年,并领取了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但刚与丈夫闹翻,准备办理离婚手续,那麼我的身份证会否被没收?
解说:由於您当年系因与配偶团聚这前题而依法获批给本澳的“居留许可”,且未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七年而成为永久居民;故此,若婚姻关系此时结束,一般情况下,当局会因为原批准之前题已不存在而取消您的“居留许可”(或不批准 您的“居留许可”续期申请)。
意味着你不但不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而且连非永久居民身份也丧失
不可以哦!要7年以上才能转为永久身份证
你必须在那边有固定工作,而且当地应该规定要有多少年当地工作经验才可以拿到永久身份证,具体你可以去户籍办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