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明确,单元门属于公共设备设施。公共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设备更新的费用是不包含的物业费之中的。因此,如果需要更换单元门,单元门尚在保修期之内的,由开发商联系单元门生产和制造厂家负责更换新门,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之外,则需要业主分摊更新费用。
2、如果是新建筑房,业主在购房时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的,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更新单元门的费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如果是老旧住宅,业主没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如公房房改后产权转给个人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十条第二款 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即,房屋有原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承担维修更新费用。没有产权单位的(包括产权单位撤销或不存在的),则由使用单元门的相关全体业主,按照各自住房比例分摊费用。
当然,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可以由业委会协调业主均摊费用。
4、现在很多小区物业利用公共区域设立广告牌、广告灯箱等收取经营费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规定,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要求物业冲经营收益中支出更新单元门的费用。收益不足以承担更新费用的,余额由相关业主集资补足。
换一个单元门1000多块钱 还涉及不到维修基金的问题 我就是做物业的 小区单元门更换都是我们物业自己出钱
单元门更换属于公益设施维修、费用应当用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