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2024-11-18 02:21:1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 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
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应急措施,只有来不及申请逮捕证的才暂时刑事拘留。拘留以后要马上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一旦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羁押的期限必须等到法院有了判决,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但是羁押期间的公安机关的侦查也是有期限的,过了侦查羁押期限就必须:一,改变强制措施,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或者其他。。。。总之要放人;二,在期限截止之前,结束侦察,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

回答(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内容,其条文如下: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如果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不严重或者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都不构成犯罪,
或者虽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损失,但是既不是首要分子,也不是积极参加的,也不构成犯罪,
如果上述两点都不满足,则根据情况视为犯罪。
如果是7月10号被拘留,则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此后或逮捕或释放,会立刻通知你,你只需要等候通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