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单位是否可以50岁退休?

2024-12-02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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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

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第十一条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回答(2):

挂靠单位交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交社保的单位应该一致。且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1、帮助人力资源部门从繁重的重复性事务中解脱,专注于核心的战略性工作,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

2、提供接触新管理技术的机会,提高响应的速度与效率;

3、规范操作,有效遏制随意性的薪资、员工管理,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起到促进作用;

4、降低成本,舒缓资金压力,克服企业很多的规模经济弱点,在国内由于劳工权利意识的提高、就业安全体系和劳动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间接费用及外围成本不断地增加,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可以降低企业风险,摆脱杂务干扰,最终引导企业专心经营核心资源,发展核心竞争优势;

5、避免大量投资于人才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挂靠



回答(3):

只要挂靠在法理上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既然存在老动关系,就可以。如果你是女性就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男性你只能病退,病退是有条件的:大病。提出申请,社保局安排医学鉴定机构对你进行医学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方可批准你提前病退休。

回答(4):

要看这单位的性质是什么,如果是企业的话应该可以~

回答(5):

农村占地缴纳社保十五年年,女性五十可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