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多大?

2024-11-19 1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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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2、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照此执行。对比1999年版标准,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
4、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同时,服务用房面积有所减少,中央机关、省直机关服务用房人均范围从16到19平方米,下调到7到9平方米。

回答(2):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如下:

一、普通办公室

1、普通办公室适合设计成单间式和大空间式,有特殊需要的可设计成单元式或公寓式。

2、大空间式的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的时候,应该尽可能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应该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3、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它部门宜适当分隔。

4、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重要办公建筑设有夜间总值班室时,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5、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_,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_。

二、专用办公室

1、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间,或用灵活隔断、家具等把大空间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2、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3、应利用室内空间或隔墙设置橱柜。

4、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_。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_。

回答(3):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乡级机关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拓展资料: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回答(4):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回答(5):

国家规定办公室面积如下:

拓展资料: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