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变更但银行账户名未变更如何开发票及收款?

2024-10-29 13: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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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新名称开票,尽快办理银行账户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七条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第四十八条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本条所称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回答(2):

银行账户名变更才能开新公司的发票,现在只能开原来老公司的发票,方法如下:

1、先到公司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基本账户银行所需材料:要带上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变更前人行开户许可正原件、机构信用代码证(2012年6月1日新要求)

2、变更(除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进行变更账户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变更完后再带上变更后的人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变更后的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员身份证。

回答(3):

如果银行那边没有更改过来,那收款户名及发票公司抬头还是写旧的公司名称
祝您好运

回答(4):

目前一切按照旧的来。
等银行核准给你更换名称之后再按照新的。
期间如果开出的发票不能马上收款的话,建议暂缓开票,或直接请税务软件公司的人帮你们更新了开票系统信息之后全部用新名称开发票。
另外先前已开出发票而未收款的在更新后就必须按照新名称汇款。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