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4-10-30 0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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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货物在国家内进行流通已经进行了多次的赋拦启败税税收,那么在出口的时候,就要对这些多次的税收进行一个补偿,避免多次赋税让一个货物的价值降低。

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过程中的增值税和进口货物金额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列举的消费税征收的一种税。 退税实际上是退给生产企业的,如果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或者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税当然退给生产企业;如果是外贸公司自营出口,退的是简颤购进时的进项税。 骗取出口退税是假出口。

有的是外贸公司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了解,对交易、仓储、运输旁辩、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没有亲自操作或监管,所谓“四自、三不见”(“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买单”业务;有的是外贸公司个别人员和不法人员通同作弊,而去骗取国家退税的行为。

拓展资料

国与国之间有一个什么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只要是正常的国家关系, 无论是否在一个共同的贸易区或贸易组织之中,都会有这个协定的。

正常情况下一个货物在它流通的过程中对某一个税种只应缴纳一次,没有缴纳两次甚至多次的道理,这就好比一只羊只能扒一张皮,在一只羊身上妄想扒两张皮下来的人,大家是怎么称呼他的? 如果货物只在国内流通, 那当然是这样的, 无论倒了几次手,大家只需对“增值”的部分交税。

可当跨越国门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增值税怎么征收?两个国家都征收的话, 那不就是一只羊扒两次皮了吗? 只征一次的话那由谁来征收?好在规范的国家间的贸易早就有了,这些问题早就解决,并且成为惯例了: 那就是国家间的贸易(国际贸易)当然也只征一次税,且由进口国来征收,出口国是不征收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出口退税

回答(2):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闭裂槐重课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扩展资料:

出口退税的特点

1、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

2、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轿友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

3、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源哗”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回答(3):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携漏举是指对出口货辩碧物退还其在国内搜纤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回答(4):

举个例子,你要出口一批价值100美元,如果此100美元的产品你在国内销售,你必须要开17%的增值税给客户,即你缴了17美元的税,如果你出口并且退税率是13%,则只征收17%-13%=4%的税,即4美元,比在国内销售少缴了13美元的税,好困乎建议算友悉价格要考虑退税的问题,退税部分不计入成本,因为此部分税是在出口发生当期即按17%-13%=4%的税计收的。因为如果5月发生100美元尺腔出口,则在6月初向国税局缴报表时是按4%缴税的。

回答(5):

增值税退税本是一个特头疼的事,如果是涉及出口退增值税,各位财税朋友能否正确处旁拍理?

如遇:企业收到出口退增值税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之后一直未处理,这种出口退增值税还需要再缴纳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期末余额在贷方怎么调平?

出口退税介绍~

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退税(ExportRebates)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涉及到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也是很多财务人员的疑问,因为如果账务处理按上述方法,退税总是记录在应交增值税贷方,岂不是增加了税金,为何还叫退税呢?

那么请往下看↓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扮启猜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厅型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那么退税实际是退还你本期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部分,相当于退还了你为出口购置的成本材料中的进项税支出,并非你的销售税金被退回,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挂着贷方余额”,因为当期的应交增值税科目是借方余额,有留底,留底说明有为出口而购买材料的进项税,国家就是要退还这部分进项税支出。

账务处理

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未来的你

终会感激过去和今天

不断奋斗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