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业务范围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人员配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二级注册结构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园林高级工程师园林中级工程师工程经济及概预算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