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去人事局存档案流程是什么,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2024-11-01 22: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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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浙江为例,办理流程:

1、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调档函。

2、毕业生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的档案保管机构调取档案。

需要材料:

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

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

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

扩展资料:

办公地点: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解放南路257号)一楼大厅11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

咨询电话:0574-83867106。

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法定依据:《关于做好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220号)第一条。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发

回答(2):

  1、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个人学籍档到人事代理窗口登记。
  2、如毕业生提档回原籍须提供本人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他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报到证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本人)。
  3、如毕业生将档案留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免费办理档案托管。
  4、如需将档案转至外地,需要提供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三、办理人事代理
  1、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须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卡》(各一份)及《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照片六张,双方签订协议书(原件经核实后现场退还)。
  3、退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和《人事档案管理卡》给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务必妥善保管,作为以后办理提档等有关人事代理事宜的凭证,丢失不补,后果自负。

回答(3):

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的,必须放在正规的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中心在可以,超过一定时间,就是“黑档”,所以如果你的档案是存放在自己手里的话,一定要及时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