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会引起什么法律责任?

2024-11-02 17: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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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耐谨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夫妻离异男子不给抚养费 法院判令"说话要算话"

2015年03月05日11:29    来源:荆楚网  

离婚协议里说好,孩子跟着女方,男方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但他一直没给。在法庭上,孩子父亲还拿出单位证明,说自己月收入不到2000元,抚养费太高,给不起。昨悉,武汉中院二审判令男子严格履行亏亩蔽离婚协议里的约定。

去年8月,8岁的小林起诉称,其父林某与小林母亲于2014年5月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母亲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直到小林成年。但林某从未给付。

林某应诉称,小林诉请过高,自己只愿每月支付500元。他向法庭提供了单位书面证明,2013年他月收入为1655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至30%比例给付。遂判决,林某每月支付小林抚养费650元。

小销州林不服提起上诉。武汉中院经审理认为,小林的父母已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且已备案。该协议对小林的抚养及支付抚养费标准已作出明确约定。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林某对自己的收入状况是知晓的,应视为已对自己的支付能力有预判。且林某提交的是其2013年收入情况,协议签订于2014年。

此外,小林母亲没有固定职业及收入。林某不支付抚养费,既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也有损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武汉中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林某向小林支付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9个月抚养费共计10800元;之后,林某应于每月1日前以1200元的标准,向小林支付当月抚养费,至他独立生活时止。

参考资料:人民网-夫妻离异男子不给抚养费 法院判令"说话要算话"

回答(2):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辩厅此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伏碰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现在较为携迅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

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婚姻法

回答(3):

子女可在其他监护人的陪同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法院可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旅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拆配改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卖斗的责任。

回答(4):

离婚后不给抚养谨模费的后果是什么,婚姻法余晌肆规定可以向法竖轿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