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没有处理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既然是配合一下,一般不会收监。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只要本人在取保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公检法机关传唤只是了解案情,例行公事而已。
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你敢不到做弃保在逃处理。
不想成逃犯就按时去,为了什么你自己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