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一、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
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2. 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
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
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二、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10 %
温馨提示:
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以上材料来源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