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房屋交易不正常,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怎么办

2024-12-03 16: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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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若交易明显不正常,该民间借贷具有以下情形时,可以认定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尘弯氏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闹困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派散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回答(2):

只要双方覆行合同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