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2]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你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按照你的描述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你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哥!姐!看来你是不懂了。一至四级保存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发伤残医疗补助和伤残补助金。标准:你当地的《工伤保险条理》)然后你在家享受伤残津贴。(标准:你当地的《工伤保险条理》)单位永远没有权利辞退你。
你仔细参一下你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 就这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以上的规定你(工伤四级)不可能还在上班呀!而是应该在家每月领伤残津贴,1-4级工伤是不可能被辞退的,是保留劳动关系,但却不用上班的.希望对你有用<<<不好意思,我开始没有看到以上的回答,答案同上面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