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合同细则,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手房不同于一手房,购买、时应该更加注意,特别是涉及三方条款的问题时,购房者应特别注意。
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主要出现在房地产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购房时需对这些补充协议加倍小心;保存好购房的各种书面材料,若是复印件则要求房地产商盖章;如果交房时房产不符合要求,应拒不接收,遇到不懂的条款应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者律师。
2、部分中介公司不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居间合同,采用《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就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
同时中介在卖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况下,再与卖方“侃价”,收取差价。因此,“意向金”不可交,《房地产买卖意向协议书》也不能签。
扩展资料
购房要注意的事情
1、在中介公司制作的格式合同中,往往会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约期限,如果买卖双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签约,那么就必须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但是又规避应尽义务,比如房屋是否已有产权证、是否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条件等。
2、一旦买卖方因诸多分歧不能按期签约,中介公司就会索取违约金。因此,建议购房者看到合同中有“违约金”的字眼,一定要仔细斟酌,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后再签合同。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3、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中,卖方收取定金仅出具定金收条而未签订任何合同,导致后来双方是否违约难以查清的,应当由收取定金方承担相应合同约定不明的后果,房屋被另外转卖的,由收取定金方承担定金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要看细则 认清房屋产权性质
一、确认基本信息无误
在签订合同的环节,购房者需要确认的信息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地址和门牌是否严格填写;面积是否准确(以产权证为准),如果有赠送面积应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中写明;房屋现状(毛坯、装修等);所赠送家具家电详单。
二是卖方的信息,包括卖方身份信息;产权证、卖方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是否有共有所有人,有的话需要到场签字确认。
二、房屋价款
房款一般是由交易双方自行商议决定的,但是大多数卖家只知道与买家商议好房款的数额,却忘记与其协商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支付时间,这就造成有的买家趁机拖延房款的支付时间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不能忘了将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都写进合同中。
三、税费支付
二手房交易会产生一定的税费,但是买家和卖家所需承担的税费是不同的,因此交易双方需要将税费的负担问题在合同中写清楚。一般来说,卖家就要承承担增值税、印花税、个税等费用,而买家则要承担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不过有的卖家也会将税费都转加给买家,这些都需在合同中写明。
四、明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房屋交易中很容易出现纠纷,有的可能是因为房款的交接出了问题,有的可能是买家的贷款办理不下来等等,因而争议总是难免要发生。
一般来说,售房者为了避免麻烦缠身,需在合同中写明“一旦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需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具体的解决方式双方也可以商议后再决定。
五、约定违约责任
除了不可抗的外力因素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实行,比如买家突然不想买房了,卖家中途反悔卖房了等等。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在制定合同时就需要将这些问题都考虑进去,并且明确写出违约方应该要承担的责任,以及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范围必须要合理才行。
六、注意签字以及联系方式
二手房买卖合同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地方就是签字和联系方式,大多数人都觉得它们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是不管是什么合同都需要双方签字才具有法律性。因此,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双方需在签字的同时互留联系方式或地址,以确保日后可以正常联系或及时解决问题。
总之,签订二手房合同是件很费心费力的大事,以上这些在签合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大家有必要多留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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