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直拖延发工资时间我能不能去劳动局告他

2024-11-18 0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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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问题

你可以去劳动局,让劳动局责令公司给你发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在期限内给你发工资,你可以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程序中要求公司给你支付工资并按工资的50%-100%向你加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版》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可以

回答(3):

你要是不想在这干了,你可以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