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还存在很多具体实施中的难题,譬如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就没有明确规定,本来法规的制定在根本上是为了保护人的利益,如果出现人和野生动物的直接冲突,当然是以保护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值得讨论的只是有没有必要杀死动物,由谁来杀和杀多少的问题。
由野生动物造成的庄稼损失可以申请政府的赔偿,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得不到相应补偿,出于保护个人财产的动机而采取自卫措施,并且没有危害到他人利益(况且野猪不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你的举动也顶多被认定为“过错”或者“欠妥”,还没有达到“违法”的程度
现在国家有了实施条列。如果野猪损坏庄稼,可以到有关机构索取价值相等的赔偿。而且,野猪属二级保护动物,开枪威胁也没有关系。如若猎杀,也不算违法。(野猪不属国家级保护动物)只算“过错"或“欠妥”。
用鞭炮驱赶,或用麻醉枪,打晕后,绑起来。交给动物管理部门
不让别人知道是你打的不就行了呗,等它再来的时候,你就提前在那放上什么什么鞭炮啦,猎兽夹啊,反正也没人看见是你打的啊,就算治你罪你也不会服的啊,拿不出证据嘛!!
我们可以用手枪往天空放几枪,吓跑它就可以了。也可以拿鞭炮放一下把他吓跑。扔几块石头到他身上他跑了就可以了,不必打死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