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小学招生户口迁入时间有什么限制

2025-04-05 03: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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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鹿城区小学招生对户口迁入时间没有限制。

B、《2016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

一、招生办法

(一)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的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的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权证地点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学校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近三年来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居住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到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三)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但儿童父母不具备有效房产证明、且不符合上一条规定的,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藤桥镇、山福镇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但对于确实已经居住在鹿城城区,且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入学产权的,可参照父母房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产权证地点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学校视招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入学,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五)鹿城区籍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层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参照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到施教区学校或招生办报名;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层次(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给予统筹安排。

非鹿城区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确需在我区就读小学的,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层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在鹿城区,并持有鹿城房产者,可凭监护人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给予统筹安排。

(六)在鹿城区投资、经商、工作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台湾同胞子女,根据(教港澳台[2008]7号)文件和(浙基教[2011]35号)文件精神予以统筹安排。

(七)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确需在我区就读的,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4〕2号)精神,其父母一方须参加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省定条件的,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省定条件及具体报名办法见“报名方法”第三条“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如不符合省定条件但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且积分达到分数线(2016年确定为30分)的,到民办学校报名。

(八)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产权证须满三年(包括新购房、析产、继承等);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应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生活居住依据(出生证、户口册等)。

(九)拆迁已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房屋调拨单为准;拆迁未安置的,原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产权证为准。

(十)营业房产权证和2016年7月1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权证不能作为入读施教区学校的报名依据。

(十一)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

二、报名方法

(一)下列适龄儿童(施教区学生),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领取新生报名回执单,报名时间为7月4日(周一)、5日(周二),7月11日(周一)为补报时间。

1.鹿城区各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藤桥镇、山福镇各小学实行分片定向招生,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对于确实已经居住在鹿城城区,且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入学产权的,按产权证地点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3.华侨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侨办证明、国内监护人委托书(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国内监护人的户口册、产权证,儿童本人的护照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鹿城区适龄儿童,凭区级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5.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下列适龄儿童(统筹生),于7月6日(周三)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http://sun.lc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段在7月7日(周四)、8日(周五)、 11日(周一),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确认信息,并领取新生报名回执单,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1.具有鹿城区各街道常住户籍的无房户或者所持房屋产权证件不能作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房屋租赁或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鹿城区域内无鹿城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市政府和区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持父母单位有效证明(含市人才办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现役军人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在鹿城区投资、经商、工作的台湾同胞子女:持鹿城区台办提供的证明、儿童本人的台胞证或户籍证明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适龄儿童户籍自2016年7月11日以后从外县(市、区)迁入的:凭户口簿、出生证、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招生办办理补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