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这种情况,应该以拨代支,直接列入“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科目。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拨出经费”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如拨给所属单位的专项经费和补助经费等”。所以不能在“拨出经费”科目中核算给各其他同级的单位及企业拨付项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