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权这样写以后会有纠纷吗?

2024-11-17 14: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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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朋友:读懂了您的叙述,我帮您解答这个不难的难题。孩子是无辜的,是您二人当初二人世界爱的结晶,但是不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既然您二人都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说明您二人心地都是善良的,归谁孩子都会幸福的。最可怜的还是襁褓中的孩子。您二人的协议如果真如您提问时说的那样,告诉您: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生效的,是予以采信的。法律重的是证据,您不要把这份协议遗矢了。协议必须有双方的达成的内容、财产的分割、双方的签字、手押(右手食指蘸了朱或墨迹盖在自己签名的指印)才有效,否则无效,废纸一张。孩子归谁都无所谓,她不给您,她也不存在抚养权和监护权,因为协议上没有明确的字迹。如果实在要争个水落石出,那还是由法律判决。谁的条件好谁有优越权,您懂了吧,朋友,再见。

回答(2):

楼上说的有些搞笑了..

您的孩子只有半岁.系无行为能力人.无论是否离婚.在法律上来讲.您与您的孩子为生物学父子.即为亲生父子..那么.抚养.就是您不可推卸的义务.无论该协议您与您妻子如何签署.尽管该协议是您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但逃避了义务.即违反了法律规定.且该协议侵害了善意的第三人.即您的孩子的利益.

"孩子归谁都无所谓,她不给您,她也不存在抚养权和监护权,因为协议上没有明确的字迹。"

我对楼上的这句话也存在异议.

二人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达成.孩子归了谁.谁就负有监护权.而抚养权是二人均要尽到的义务.
孩子不是商品.不是协议上没有签署.谁就没有责任.这点希望你搞明白.

所以.你这份协议.法院应不予以支持.这是从保护儿童的原则出发来考虑的.
如果协议不成.我建议您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利.

回答(3):

在法律上讲,你是小孩的父亲,在小孩的抚养权交给女方的情况下,理应给予小孩基本生活费用,无论你和女方的关系如何紧张,小孩毕竟还是你的亲生骨肉啊。“或女方无能力独自抚养小孩,女方同意转移抚养权给男方”这一条有猫腻,只是女方同意,若不同意,也不算违背这个协议,应该改成“女方则须将抚养权给男方”。
无论判给哪一方,另一方无论是站在道德的高度 还是法律的角度,都应该给予小孩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但假如双方协议如你所说,法律也承认这样的协议。

回答(4):

抚养费用无论如何都是需要支付一点的,毕竟是自己的小孩。虽说你妻子现在同意但难保以后她不会改变主意。我曾经看过一个相关案例,也是同意不付抚养费,但到最后女方没能力抚养时将男方告上法庭,最后结果是法庭让男方出抚养费用的。
再说如果你不出抚养费在伦理道德上也会被有心人说闲话的
如果你很想要小孩的抚养权就现在去争取,搜罗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材料证明自己比女方更有能力给孩子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