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是不可以带走公司客户的,员工离职后带走原公司客户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原公司和员工签的相关协议中,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一规定对员工就有约束力。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作为员工也有义务不予泄漏。
一、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一)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二)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三)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四)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五)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
(六)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七)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二、如何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首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设立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并单方保存。规章制度中应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尤其是公司重点保护的商业秘密,规定员工不管是否故意,不管以哪种方式泄露商业秘密都应受到相应惩罚,该惩罚应明确具体。
其次,限定知道商业秘密的员工人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商业秘密应在公司小范围内被知悉,这小范围人群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和掌握商业秘密的其它员工。
商业秘密的保护除了以上两点外,还包括采取有效的保密技术,在对外交涉中注重对我方商业秘密的保护等。
三、离职后开公司做跟原公司同类的产品算违反保密协议吗
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将公司独有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一般公司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另外签个保密协议,以此来约束员工。
一旦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在离开或者没有离开公司的时候,将公司的生产秘密等告诉外人,员工就需要按照协议上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违约金。
不过,公司能够要求员工拿多少违约金,如果合同上规定了那就按照规定的给,要是没规定的,那就需要参照员工违反了给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保密内容的重要性和商业价值等等确定。
因此,要是离职后自己开了公司,又做着跟原公司相同的产品,就需要格外注意保密协议,避免因为违反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了。实际上,就你这种情况的话,会不会违反保密协议还得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只要你跟公司签了的需要保密的产品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这个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的。
不过,有些保密协议会约定保密期限,因此,那只要过了保密期限,即使做的产品就是利用公司的保密技术的,那也没什么违反协议的说法。
2、若你新注册的公司将要生产的产品要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就需要慎重,因为即使没有签订该保密协议,也不得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关于这一点,需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