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住院期间缴纳的都是押金,病号出院的时候,把所有的押金条交回收费窗口,多退少补,然后就可以开除正式发票,办理出院手续。伤者没有把押金条交回,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理的出院手续?
建议当事人到医院收费窗口咨询一下。一般是交回押金条换回收费票据,然后凭收费票据、住院病历和用药详单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也可以凭这些东西到法院通过诉讼结清各方的权利义务。
注意,如果伤者从你手里索取已经缴纳的押金条的时候,一定要叫他出一个收条,证明你为他缴纳了一些医疗费,凭他的收条,可以到保险公司要求兑除,把缴纳的钱数直接给你。
可以去医院换发票据。因为这是你花的钱,医院会配合办理的。
你最好上医院亲自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