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其实说白了,其实你俩自己就还是个孩子,又何谈来带孩子呢?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你们俩在需要结婚的时候,没有考虑任何后果,结婚了,但是,当你们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了,然后也没有考虑任何后果,就要离婚了,然后那么孩子呢,怎么办?是让他们跟后妈后爸生活吗?他们以后呢?你们想过吗?人不要这么自私,你们现在背负着重大的责任,是一个抚养的责任,而不是说就是随便可以,像孩子一样去任性的责任,想背起背起想放弃放弃的责任,好吧?
不管最后跟男方还是女方,都得给抚养费,建议孩子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带,一方面不影响二婚,一方面防止二婚后出现后爹后妈现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般都疼,出现虐待的少,当然也不是没有,选择对孩子好的人抚养
关键是看抚养条件。若你朋友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对方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由你朋友抚养的可能性就大。现在,你朋友要想法找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这对自己获得抚养权有好处。
一般一人一个。全部给男方的话你拿抚养费,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应该不少,就算你没有收入,也要按农村或城镇年均收入来计算。计算至孩子十八岁,自己看看相关法条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