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男方不让女方探望小孩怎么办

2024-11-28 1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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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依法探视孩子的权利,对方有配合的义务,如果对方阻止其履行探视权,那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回答(2):

他无权阻拦母亲探望小孩,去妇联调节,不行去法院

回答(3):

可以走法律程序,或者跟男方谈判

回答(4):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