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要把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2025-03-28 18: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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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女方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原籍派出所开具的接收证明等证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原籍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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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