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泉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3日至1998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对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 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 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