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费

2024-11-08 18:01: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毕业后的两年择业期内,免费保管。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98号)的规定,全省人事系统人才流动中心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是单位和个人单纯存档每人每月15元;二是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人每月25元;三是民办、外资、乡镇企业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人每月35元。委托存档应以个人自愿为前提,收费应按年度收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存放在学校或人才中心的均不得收取托管费用。

回答(2):

自2015年起不再收取
档案管理费
,可查询人社部2014[90]号文件。
毕业生自毕业起两年内未就业也是不收取档案管理费的。
如果之前有欠交,那要看你们当地的执行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