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未到期自动离职相关问题

2024-11-16 06: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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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动离职是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单位不知道本人去向,有权暂时保管本人档案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自动离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擅自离职的行为。

【自动离职 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八条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就要按照当时签的赔偿违约金了。计算就按签多少赔多少。人事档案不会有权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