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有无权利私自将本组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

2024-11-06 0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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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 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不成立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 二、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现实中,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加之受农村习惯的影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往往未报发包方备案,由此,实践中出现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流转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 三、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案件 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纠纷中,土地流转未约定期限案件的处理,因其流转的方式不同,具体合同期限的认定也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一,承包土地采取转包、出租或代耕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实践中争议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参照《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处理。其二,承包土地采取互换方式流转未约定流转期限的,解释未作相应规定

回答(2):

村民小组长肯定是无权利将本组集体土地承包与他人,因为这个必须要经过集体讨论同意后才能出租。

回答(3):

没有权利,法律有规定.村委会也没有权利转包给谁,都得公开化承包给谁得经过村民门同意才行!

回答(4):

没有权利 如果本组已经签定承包合同 不能修改 而且土地归本组所有 是不能给其他组外人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5):

没有这种权利的,他们这是违规的。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