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燃烧对象,火灾如何进行分类?

2024-11-08 0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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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可燃物火灾

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引起的火灾,又称A类火灾。

固体物质是火灾节最常见的燃烧对象,主要有木材及木制品,纸张、纸板、家具;棉花、服装、布料、床上用品;粮食;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塑料、电工产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种类极其繁杂。

固体可燃物的燃烧方式有熔融蒸发式燃烧、升华燃烧、热分解式燃烧和表面燃烧四种类型。大多数固体可燃物是热分解式燃烧。由于固体可燃物用途广泛、种类繁多、性质差异较大,导致固体物质火灾危险性差别较大,评定时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液体可燃物火灾

油脂及一切可燃液体引起的火灾,又称为B类火灾。

油脂包括原油、汽油、柴油、煤油、重油、动植物油;可燃液体主要有酒精、苯、乙醚、丙酮等各种有机溶剂。

液体燃烧是液体可燃物首先受热蒸发变成可燃蒸气,其后是可燃蒸气扩散,并与空气掺混形成预混可燃气,着火燃烧后在空间形成预混火焰或扩散火焰。轻质液体的蒸发属相变过程,重质液体的蒸发时还伴随有热分解过程。闪点是评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的物理量。闪点低于28℃的可燃液体属甲类火险物质,例如汽油;闪点大于及等于28℃,小于60℃的可燃液体属乙类火险物质,例如煤油:大于等于60℃的可燃液体属丙类火险物质,例如柴油、植物油。

气体可燃物火灾

可燃气体引起的火灾,又称为C类火灾。

可燃气体的燃烧方式分为预混燃烧和扩散燃烧。可燃气与空气预先混合好的燃烧称为预混燃烧,可燃气与空气边混合边燃烧称为扩散燃烧。失去控制的预混燃烧会产生爆炸,这是气体可燃物火灾中最危险的燃烧方式。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用爆炸下限进行评定。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为甲类火险物质,例如氢气、甲烷、乙炔等: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为乙类火险物质,例如氨气、一氧化碳、某些城市煤气。应当指出,绝大部分可燃气属于甲类火险物质,极少数才属于乙类火险物质。

可燃金属火灾

可燃金属燃烧引起的火灾,又称为D类火灾。

例如锂、钠、钾、钙、镁、铝、锶、锆、锌、钚、钍和铀,由于它们处于薄片状、颗粒状或熔融状态时很容易着火,称它们为可燃金属。可燃金属引起的火灾之所以从A类火灾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D类火灾,是由于这些金属在燃烧时,燃烧热很大,为普通燃料的5~20倍,火焰温度较高,有的甚至达到3000℃以上;并且在高温下金属性质活泼,能与水、二氧化碳、氮、卤素及含卤化合物发生化学反应,使常用灭火剂失去作用,必须采用特殊的灭火剂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