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房子在按揭期间可以赠与吗

2024-11-08 05: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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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回答(2):

不可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二十五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回答(3):

你好,这个要根据当地政策,首先你房子有按揭贷款处于抵押状态(正常情况下需要结清注销后才可以),但有些地方可跟银行协商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可不用结清但同时也需要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认可),可到按揭的银行及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回答(4):

不可以,必须把按揭贷款还清才可以做赠与

回答(5):

只要你按时付款,应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