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月份的一张凭证会计分录有错误,导致账簿记录错误,在以后的月份发现,可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二、说明。对于发生的账簿记录错误,应该采用正确、规范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得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得重新抄写。错账的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三种。
1、划线更正法。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
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2、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所引起记账错误。更正的方法是: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 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人账,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2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所引起记账错误。更正的方法是: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 冲销某月某日第x 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 ,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
3、补充登记法。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
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的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补记某月某日第x 号记账凭证少记金额” ,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