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贪污怎么量刑?

2024-11-17 23: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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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贪污的,按其在团伙里所起作用及涉案金额定罪处罚。

1.《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拍带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3.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旅激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5.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拆贺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