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观点是‘‘玩物丧志”正如我方一辩所言:玩物丧志是指痴迷于一些有害的事情,就会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什么叫痴迷?是过度的迷恋于某人、某事、某物而不能自拔,既然这样那我们平时劳逸结合的游玩、嬉戏也就谈不上是“玩物”了。谈不上玩物更谈不上“玩物也长志”了。也就是说与本次的辩论主题无关。什么是有害的事情,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对于我们在校学习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来说:“迷恋网络,不思进取就是有害的”而对于游戏的职业玩家来说,网络对他们并不是有害的,而恰恰相反是有益的!这是他们的志向所在!他们沿着自己的志向发展,是他们的事业所在!又怎能称之为玩物呢?!如果发展自己的志向也叫玩物的话,岂不贻笑大方,为世人所耻笑!···还有对方辩友提到那些因为玩而不经意间玩出名堂的人!我所要纠正的是“此玩非彼玩”,我们所说的玩物丧志是指痴迷于一些有害的事情!他痴迷了吗?!那对他来说是有害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话说过来有多少人因为痴迷于网络游戏而丧失了自己的志向!他们沉迷于游戏!不务正业~~甚至为了能玩游戏去偷、抢、更甚者杀人!最终害人害己!这些事例每年还少吗?!他们在玩物的泥潭中不能自拔!这样不仅耽误了学习和事业,也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使自己的生命失去了意义!由此可见玩物丧志的可怕! 假如像对方辩友所说的那样“玩物也长志”,其中玩物也长志包括:一是玩物丧志,也就是我方的观点!这也就不必再辩论了!二是玩物不丧志,如果说玩物不丧志那我们还来学校学习干什么?都去玩不行了!显然是不成立的,对方的观点也就无立足之地,也就是从反面验证了我方的观点“玩物丧志”的正确性! 玩物为什么会丧志?因为这些人玩物玩过了头,完全被物所控制了,当物和志发生矛盾时,物完全压倒了志,因此玩物肯定丧志了! 卫懿公玩鹤丧志,最终战败而亡! “ 古有玩物丧志、今有好奇害死猫”近年来很多人每天沉迷于网络由于,博客美化的雕虫小技之中,不能自拔!荒废了学业、荒废了宝贵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是金钱也买不到的,这个我们从小就学习,我们为什么没有真正理解他的含义?!我们不能这样无聊下去不能玩物丧志!要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哪怕做一只勤劳的蚂蚁,不然连只蚂蚁都不如! 因此我方观点一致认为“玩物丧志”!
四辩稿需要通过辩论赛来修改完善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用的请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