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2024-12-05 18:02: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回答(2):

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办理的流程: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二)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三)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报送的借款人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交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未成年人须按经办银行规定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5、经办银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合同等材料后,经审核无误,编制放款通知书,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扩展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签定合同、学费贷款分年发放、生活费贷款分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帐户,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于每月10日前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存款帐户。基本生活费贷款一学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二月和八月不发放。

2、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3、在借款期间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4、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操作规程》

回答(3):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最高可借额度20万。

回答(4):

研究生有助学贷款。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扩展资料: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回答(5):

【研究生】研究生助学贷款流程
(二)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第一类.申请“绿色通道”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审核不上交)
3.《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院系辅导员领取);(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第二类、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现场需出示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只审核不上交)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现场上交贷款中心)
(三)正式审核阶段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办理贷款的现场领取,到校后再填);
5. 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
7. 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四)申请贷款步骤
第一步:报到时请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各院系辅导员处领取加盖院系公章的《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一张,可于报道当天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直接办理助学贷款登记;
第二步:进入新生报到处,到研究生事务办“绿色通道”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交上述贷款所有资料;
第三步: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第四步:持有事务办工作人员开具的盖有公章的《贷款缓交学费证明》到财务处现场办公点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第五步:入校后在一定时间内,登陆学校选择贷款系统填写贷款信息。网上信息务必与《贷款申请审批表》中所填信息保持一致;
第六步: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务必规定时间内内携带所有资料到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办理正式审核。
第七步:等待银行审核。院系后期会通知获得批准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正式合同,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院系通知和研究生资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