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是代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承担责任。公安(分)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派出所不是政府职能机关,公安(分)局是政府职能机关。但从主管部门讲属于政府机关。民警是公务员,但一定都是公务员,也有参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