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还有两个月到期可以提前办理吗

2024-12-11 17: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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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如您有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可自行携带两张照片。

办理地点: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本市辖区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的户籍接待室。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京籍)

回答(2):

可以提前换领,这种情况不属于补办。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若提前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只能按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

扩展资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8、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全部交回派出所。

参考资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回答(3):

  身份证还有两个月到期,是可以提前补办的。由于居民身份证办理的时间比较长,部分地区需要1到3个月时间才可以领取,一般都是建议公民在有效期3个月前进行身份证换证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回答(4):

  可以提前三个月去办理。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已经是无效文件,但是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的规定仍然被办证派出所沿用。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回答(5):

  身份证还有两个月到期,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现在可以去补办,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若提前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只能按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
  换领身份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换领);
  3、身份证人像(通常现场采集);
  4、登记指纹信息(通常为双手拇指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