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职工经治疗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