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给对方垫付了医药费,后来对方不给我病历,出院证明导致我无法报保险,怎么办?

2024-10-31 0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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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责任自负。

事故后肇事的一方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为肇事另一方垫付任何费用,如果有交通责任认证书,用户可以起诉他,因车祸住院的,出院都需要开证明。

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拒绝赔偿,车主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非医疗保险药品、非医疗保险器材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2.交通事故保险费最高一万元。

3.如果用户没有购买无免赔额的一切险,用户应按您的责任分担费用。

4.其他保险条款规定,不予赔偿。

回答(2):

责任自负。事故后肇事的一方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为肇事另一方垫付任何费用。

回答(3):

当时你报警了没有?如果有交通责任认证书,你可以起诉他

回答(4):

没办法,拿起手中的无情的武器“法律”告他去!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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