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拖延定责时间怎么办?

2024-11-28 0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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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对方不到场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回答(2):

等咯。对方不来也可以缺席定的,就是要等。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为了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车辆和车辆行驶证,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经上级批准,可再延长30天。
二、责任认定的时限:应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作出,如果要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5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