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企没有探亲假?

2025-04-08 06: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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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给予,但是国家对探亲假的规定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针对国有(营)企业的,对于外企业或者私企是否适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外企可灵活安排,不予以安排的也很难说是违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
  凡是在以上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两地分居,或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若能与父母亲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探望父母,若是未婚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若是已婚,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假期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2):

1、外企有很多国家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员工没有探亲假是允许的;
2、外企遵守中国的《劳动法》,这个是注册必须要落实的;
3、只能是这样,可以请事假的。

回答(3):

外企也要遵守所在国法律约束。

这个没有外交豁免权的。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4):

国务院出台的探亲待遇规定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当时的经济主体是国有企业等,因此当初的规定并没有把外企,甚至民企纳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该规定已明显滞后。但不适用就是不适用,外企不给你休探亲假并不存在违法,你拿他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