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发传单,原则上不违法,但是在小区内散布法律禁止的危害国家和他人权益的传单的,是违法的。
如散布不良言论等。发个商业广告传单,推销产品的,基本上不违法的,可能违反小区的管理制度而已,那不是违法。
《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禁止下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二)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件;
(三)未采取招投标、拍卖等方式利用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商业性广告;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或者未履行安全防范义务;
(五)未按照规定设置门头店招、标识标志;
(六)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小广告传单。
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清除广告传单,并可以对广告宣传单位或者散发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商家需要做广告宣传,必须到当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核实广告内容真实性后,可通过各种合法的媒介平台投放。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沿街散发广告传单,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一些商家临时雇请学生或社会闲杂人员在一些繁华路段的交叉路口或是人行街道上随处散发、张贴传单;采取不正当的广告发布渠道,强行将小广告塞到机动车窗内、行人的手中或自行车筐内。
但通常行人手里的宣传单只是看几眼就扔掉,废纸满地,不仅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浪费资源,还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
不违法,但违反了小区规定。房门插着传单或者不干胶之类的会影响形象会遭到业主投诉,如果这些传单被弄得满地都是还会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加大物业保洁工作量,所以物业公司有权制止你的行为。
如果传单不具有违法性内容,是可以做宣传的,而且,保安只是负责小区的安全,对于没收传单是没有权利的
他们没有权力没收你们的传单,保安不具备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