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行政区划
香港分为十八个区域,每区都有其区议会,负责讨论区内民生事务。十八个区域分别为:
香港岛 (4)
中西区、东区、南区、湾仔区
九龙 (5)
九龙城区、观塘区、深水埗区、黄大仙区、油尖旺区
新界 (9)
离岛区、葵青区、北区、西贡区、沙田区、大埔区、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
只有18个区
分区变化
在1980年代,葵青区仍然是荃湾区的一部分,而旺角区和油尖区本来是两个区。旺角区是当时最小的分区。
到了1985年,葵青区从荃湾区分拆出来,十八区变成十九区。有传言多个新市镇,如西贡区的将军澳也会分拆,但最终没有实现。
为有效运用资源,旺角区和油尖区於1994年合并成为油尖旺区,十九区又变回十八区。旺角区的区徽本来由英文字母“M”字依四个方向重叠组成;油尖区的由“Y”字组成。新区徽结合了两者的字型,变成了两条曲线,再依四个方向重叠成现在的样子。
地理: 分为香港岛(即港岛)、九龙半岛(即九龙)及新界(包括大屿山及另外两百多个岛屿)。随著近年的急速发展,大屿山愈来愈自成一区
行政区域: 共十八个,例如港岛的中西区、湾仔区、东区及南区,九龙的油尖旺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