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没有股东会议),更换董事长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即可(可写免除**董事长职务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2、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合营双方分别担任。
3、董事会决议的拟写,就按楼上的格式写,将“股东会决议”改成“董事会决议”,将“《公司法》”改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公司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公司于2006年 月 日在 市 区 号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为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 。
股东:
股东: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